贵阳集体合同撰写指南
义乌刑事律师
2025-04-13
集体合同是用工单位与工会组织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及其相关法律、法规和政策,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,经过依法规定的民主程序,共同确定工作时间、休息休假、工资福利、劳动安全卫生、社会保险等事项的协议。在贵阳,集体合同的撰写应当遵循以下步骤和要求:1.明确集体合同的范围和对象。2.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,确定协商代表,并保证工会组织的参与和主导作用。3.依据贵阳市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,如《贵阳市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若干具体办法》,对集体合同内容进行细化。4.确保集体合同中包含工作时间、休息休假、工资待遇、劳动条件、职业安全卫生、社会保险等的明确条款,并符合国家和地方关于最低工资标准、加班加点工资规定等相关要求。5.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,保证集体合同内容的合法性,并依法进行备案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第二十一条:用人单位与工会组织应当根据章程和有关法律、法规,平等协商,作出并公布各项劳动标准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第二十七条:集体合同应在经工会代表会议或者全体职工会议讨论通过后,由用人单位与工会组织签订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第四十三条: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,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,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;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,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,但是每月不得超过十小时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第五条: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歧视方式降低工资、额外收费、违反国家关于劳动保护的规定等手段,剥削劳动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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